跳到主要內容
備而不慌

首頁 / 颱風與強風 / 停班停課標準

颱風與強風

颱風停班停課標準:誰決定、幾點公布、停課不停班與勞工出勤怎麼算

颱風夜全家守著電視等跑馬燈,隔壁縣市宣布了,自己這邊還沒有;好不容易等到「停止上班、停止上課」,又不確定公司算不算、小孩停課大人要不要照常出門。這些問題的答案分散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頁面、它的問答集和勞動部的要點裡。這一頁把它們排在一起:標準寫在哪、誰決定、什麼時候公布、算到幾點,以及民間公司的勞工怎麼辦。

發布:2026-10-10 更新:2026-10-10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資料查核:2026 年 10 月

先記住這幾件事

  • 停不停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決定,依據是《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風力與雨量基準寫在辦法第 4 條和附表。
  • 人事行政總處寫明,全日或上午半日停班停課應在前一日晚間發布;風雨在半夜才增強的,當日清晨還有一次發布時點。
  • 這套辦法適用各級政府機關與公私立學校;民間公司的勞工依勞動部的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處理。

誰決定,為什麼每個縣市不一樣

決定權在地方。人事行政總處的問答集把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稱為「通報權責機關」,由它們決定並發布所轄地區是否停止上班及上課。理由寫在問答集裡:發布停班停課要考量各轄區的地形地貌、風力值、雨量值,以及交通、水電供應等實際狀況,由地方政府綜合考量「較能因地制宜」。

所以相鄰兩個縣市結果不同是制度設計的一部分。問答集也提到,地理位置相鄰、屬於共同生活圈的縣市,在決定之前應該就預計發布的結果和時機協調聯繫,避免決定不一影響民眾作息。

還有一類機關不在適用範圍內。人事行政總處的查詢頁寫明,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岸巡防、醫療、關務等業務性質特殊的機關(構)全年無休、實施輪班輪休,遇天然災害時「尚無停止上班之適用」。

標準寫在哪:風力、雨量與土石流

「達到幾級風才放」的那組數字,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 4 條;人事行政總處頁面提到清晨補發布的條件時,用的就是「已達第4條第1款、第2款之基準」這個說法。條文請直接讀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辦法全文,我們家不轉抄數字,免得條文修正後這裡還停在舊的。

雨量這一邊,辦法附了一張「各地區雨量警戒值」表。問答集說明它的用途:豪大雨發生時,地方首長根據中央氣象署的雨量觀測或預報資料,對照各地區所定的雨量警戒值和實測值綜合研判,有致災之虞時決定全面或部分區域停班停課。問答集還註明,各地的雨量警戒值日後可以視環境變遷調整,不是一成不變。

問答集順帶列了中央氣象署的雨量分級,讀預報時用得上:

分級人事行政總處問答集轉列的定義
大雨24 小時累積雨量達 80 毫米以上,或時雨量達 40 毫米以上
豪雨24 小時累積雨量達 200 毫米以上,或 3 小時累積雨量達 100 毫米以上
大豪雨24 小時累積雨量達 350 毫米以上,或 3 小時累積雨量達 200 毫米以上
超大豪雨24 小時累積雨量達 500 毫米以上

雨量分級本身不等於停班停課,這一點在官方警報怎麼看已經寫過。土石流與大規模崩塌另有警戒基準值,問答集說這組數值變動頻繁,辦法只作原則規定,即時數值公開在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的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資訊網。

地方政府手上的氣象資料什麼時候更新,問答集也有寫:颱風、致災性熱帶性低氣壓或連續豪雨時,中央氣象署在上午 1 時、4 時、7 時、10 時,下午 1 時、4 時,晚間 7 時及 10 時前提供各地區雨量預測,颱風期間另外提供影響地區的平均風力與陣風級數。

幾點公布,算到幾點

人事行政總處查詢頁列出的發布時限,原文如下:

停的是哪一段官方寫的發布時限
全日或上午半日「應於前一日晚間7時至10時前發布,並通知傳播媒體於晚間11時前播報之」
前一日沒發布,當日 0 時後風雨增強並達到基準「通報權責機關應於當日上午4時30分前發布」
下午半日或晚間「應於當日上午10時30分前發布,並通知傳播媒體,於上午11時前播報之」
其他「各通報權責機關得視實際情形,隨時發布之」

問答集補了一條颱風警報期間的建議:為了避免各縣市發布時間落差過大,原則上宜在前一日晚間 9 時至 10 時之間發布結果。所以晚上十點還沒有消息,不代表隔天照常;清晨四點半之前還有一次。我們家的做法是睡前看一次、起床再看一次,不靠群組轉傳。

「今天停止上班上課」從幾點算到幾點,問答集按發布方式分開寫:前一日晚上十點前發布隔日停班停課一日的,從隔日零時零分起算;當日清晨才宣布的,從一般上班上課的時間起算。下午停班停課從下午一般上班上課的時間起算,晚上則以晚上 6 時為起始點。結束時間,除了上午那一段以機關上午上班的結束時間為準,其餘各時段原則上算到當日晚上 12 時;地方政府另有決定的,以它發布的訊息為準。

它不是「颱風假」

問答集對這個俗稱有一段說明:停班停課是因應事實上無法上班上課的臨時性緊急應變措施,目的是讓政府從事災害防救、減少人員傷亡與財物損失,公務人員的出勤以「停止上班或上課登記」處理,「非視同當然放假,亦無所謂颱風假」。基於同樣的理由,官方不採行補班補課。

對一般家庭來說,這段話的意思是:那一天是留給防災和待在安全處所的。外出看浪、趁機出遊,正好和這項措施的目的相反。出門前該做的事,見颱風來之前的 48 小時。

住和上班不在同一個縣市、停課不停班

以下兩段是問答集對公教員工的說明;民間公司的勞工看下一節。

住在甲地、上班在乙地。居住地區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服務機關所在地照常時,比照居住地區給予停止上班登記;反過來,機關所在地停、住所地照常的,也一律以停班登記。兩地都沒宣布,但平常上班必經的地區宣布了,由服務機關核實給予登記。這裡的「居住地區」,問答集寫的是「實際居住地點」,而非戶籍地。

停課不停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停止上課時,公教員工家裡有國中以下的子女、孫子女乏人照顧,或有就讀高中以下的身心障礙子女、孫子女,可以由服務機關或學校核實給予停止上班來照顧;同一個孩子以一人為限。

民間公司的勞工怎麼算

縣市政府宣布的停止上班,法律上管的是機關與學校。問答集引辦法第 18 條說明,民間企業的停止上班,依照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出勤管理與工資給付則依勞動部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這份要點對勞工最要緊的是第六點。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沒有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1. 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
  2. 工作所在地沒有通報停止辦公,但勞工確實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而遲到或未能出勤。
  3. 工作所在地沒有通報,但居住地區或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通報停止辦公,以致未出勤。

工資的部分,要點第七點用的字是「宜」:勞工因上述情形無法出勤,「雇主宜不扣發工資」;應雇主要求而出勤的,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要點第六之一點另外規定,雇主在這些情形下仍要求出勤的,應提供通勤協助;原本的通勤方式有困難而必須搭計程車的,應支付相關費用。

哪些人在颱風天必須出勤,要點第四點要求事前由勞雇雙方約定,有工會的要徵得工會同意,沒有工會的要經勞資會議同意。所以最實際的一步是在颱風季之前,把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裡這一段找出來看。細節有疑問,問勞動部或所在縣市的勞工主管機關。

去哪裡查,怎麼分辨假消息

問答集寫明,中央氣象署發布陸上颱風警報後,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會適時切換成各地區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的畫面;颱風以外的災害,到它的停止上班及上課專區查。同一個專區另有英文頁和付費語音查詢專線,號碼以該頁當前顯示為準。資料來源是各縣市政府,所以縣市政府自己的網站與官方帳號同樣可以對照。

每次颱風都有人做假的公告圖。人事行政總處在查詢頁上直接列了相關刑責,包括災害防救法第 53 條對散播災害謠言或不實訊息的處罰。看到截圖先回官方頁面核對,不要順手轉出去。

常見問題

發布陸上颱風警報,隔天就一定停班停課嗎?

不一定。是否停班停課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的基準,參酌中央氣象署的風力、雨量資料與當地狀況決定,請以縣市政府和人事行政總處頁面的公告為準。

縣市宣布停止上班,我在民間公司上班可以不去嗎?

勞動部的要點規定,工作所在地經通報停止辦公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不得強迫以事假處理,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或做其他不利處分;工資則是「宜不扣發」。哪些人必須出勤,應在事前由勞雇雙方約定。

小孩停課但大人沒停班,可以請假照顧嗎?

公教員工的部分,人事行政總處問答集寫明,家有國中以下子女、孫子女乏人照顧時,可由服務機關或學校核實給予停止上班,同一個孩子以一人為限。民間公司的勞工請看公司的工作規則,或洽勞工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與查核

以下來源查證日期均為 2026-10-10。

本站為民間整理的防災筆記,不是政府機關,也不能取代官方指示。是否停班停課、起訖時間與各項基準,請以縣市政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與勞動部當下公告為準。